看不得别人好?大衣哥被匿名举报成劣迹艺人,十几场演出说没就没(看不得别人好的人什么心理) szthrk.cn

人活得可以窘迫,却不能无颜无耻。当泥土里迸发出歌声的那一刻,那些曾经嘲笑你土气的人,转眼间会变成死盯着你破绽的豺狼。这次风波,大衣哥朱之文并非被负面新闻绊倒,因为他根本没有那样的东西可供挖掘。他已经穿上演出服,站在舞台边缘蓄势待发,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叫他退场。理由,真令人啼笑皆非——有人匿名举报他是劣迹艺人。 令人费解的是,翻遍中国演艺工作者协会的规章制度,所谓的劣迹艺人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在评论区骂两句就能扣上的帽子。那得是经过道德建设委员会的严肃评议,会员单位的联合抵制,以及正式的通报流程。而朱之文这边,既没有官方通报,也没有任何处罚决定,商演备案照常进行。 一个朴实的农民歌手,凭借着浑厚的嗓音接一些零散的演出,却被黑粉跟踪举报了数年,十几场演出说黄就黄, 让人唏嘘不已。这事儿的离谱之处,不在于大衣哥飘了,而在于清白的声誉竟然难以抵挡匿名的指控。 最令人窒息的,莫过于临场取消。 朱之文已经身在现场,一袭演出服已换妥,耳返也已调试完毕,他的名字赫然写在演员名单上。然而,主办方却突然传来电话:这场演出不适宜进行,因为接到了举报,先暂停。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,当他正坐在高铁上,车次都已经驶离站台时,那通电话才响起。他的妻子李玉华,后来学会了悄悄截图保存黑粉发来的视频——这是律师的建议。 试想一下那个画面:一位年近六十的老者,怀揣着演出服,坐在高铁座位上,接到了取消演出的电话。他不是流量当道的偶像,而是从菏泽田野里走出来的朱之文。他原本想靠着这场演出换点钱,回家后还能喂养家里的鸡。 钱还没拿到,面子却先被狠狠地撕扯掉了一层。 有人叹息道:这也不是第一次被取消了。 是啊,这正说明事情的恶劣程度。一次是意外,而每一次都是蓄谋已久的盯梢——你排到哪场,他就举报到哪场。这绝非无聊的消遣,而是把举报当作了副业。 劣迹艺人这四个字,并非谁都能随意扣上。 先让我们理清一下规矩。中演协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》写得明明白白:演艺人员出现违规行为,需要经过道德建设委员会的评议,会员单位的联合抵制,以及正式的通报复出流程。这份规章制度甚至明确指出不设立社会举报渠道,因为评议必须基于事实依据,而不是仅凭一封匿名信就盖棺定论。 如果真有劣迹艺人,商演审批根本就无法通过,各平台也会主动封杀。 而朱之文这边呢?既没有通报,也没有处罚,演出排期一切如常。若真是如此,根本就不需要黑粉一个个举报,系统自身就会做出判断。 所以,问题的关键并非他是不是劣迹艺人。 问题在于,有人将劣迹当作了敲诈的工具,主办方又将舆情作为了逃避责任的盾牌。 举报者几乎零成本。他们只需准备一些资料,截取几段视频,建立几个群组,动动手指的事情就完成了。 而朱之文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?他需要进行公证,固定证据,起诉平台披露账号,甚至还要进行刑事自诉。仅仅立案就需要一年多的时间。

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公平。 黑粉并非看不惯。 朱之文自己都说不认识那些举报他的人。对方精心组织多个群组,持续盯梢了数年。 徐州的那个案子最为典型。孙某某,一位居住在沛县租房的中年妇女,与朱之文素不相识。从2020年开始,她剪辑了数百条视频,PS图片,谩骂诽谤,甚至连他的小孙子都不放过。在法庭上,她辩称自己当时脑子一热。 脑子一热就能持续四年? 脑子一热就能发布999条视频,其中一条的播放量高达21万? 朱之文选择拒绝调解。他明确表示:持续四年,怎么可能是脑子一热? 最终,法院作出了判决: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,数罪并罚,判处六个月。 这起劣迹艺人举报事件,沿用了同样的逻辑。群组里有明确的分工,有节奏的运作,专门针对演出临近时下手。他们真的在乎朱之文的道德与否吗?显然不是。他们想要的,仅仅是黄一场是一场。 嫉妒他人好,只是这种病态的最轻微表现。更可怕的是,他们还要从别人的饭碗里抢食。 主办方也并非完全无辜。 黑粉该骂,主办方也并非善类。 站在承办方的角度,你就会明白:搭建舞台、招商、售票、安保,每一项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。而此时,有人拿着一份劣迹艺人的举报信前来,即使材料漏洞百出,只要舆论导向一翻,评论区沸腾起来,你敢硬碰硬吗? 大多数人都不敢。取消演出,顶多赔偿艺人的劳务费和定金。硬碰硬,监管部门一问,你们为何不进行审查?,自己就要背黑锅。 因此,他们选择了最省事的道路:取消演出。 朱之文那句他们知道我不是劣迹艺人,但不想得罪观众,直击要害。 主办方并非被欺骗,而是故意装糊涂。他们赌朱之文脾气好,不会大肆宣扬,少一场的损失不会导致他拂了颜面。 这一次,他们赌错了。老头积累了足够的证据,准备继续起诉。

断人财路,不应是网络暴力产生的副产品。 我们必须坦诚地面对。你可以不喜欢大衣哥,觉得他接的场子杂,造型越来越花哨,认为农民歌手不该开豪车——这些都是个人口味的选择,无可厚非。 但是,你不能匿名扣帽子,跟踪他的行程,并在演出临近时落井下石。 不喜欢和毁掉,是两码事。 根据两高一部发布的惩治网络暴力的指导意见,情节严重的网络侮辱诽谤行为,可以直接追究侮辱罪和诽谤罪。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反复强调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 举报本身应该受到保护——前提是你举报的是事实。 利用匿名身份作为掩护,编造虚假材料,断人财路,这绝不是监督,而是侵权。 试想一下:如果你是一名工地上的工人,或者是一名在县城跑场的歌手,或者是一名直播间的运营者。明天,有人建立了一个群组,专门针对你进行举报,并在你工作之前捅一刀,主办方立刻取消演出,你该如何自证清白?你能负担得起律师费吗? 举报成本为零,而自证的成本却高达天价。 如果这个漏洞不被堵上,下一个可能就是你。 法律应该给老实人一次撑腰的机会。 这件事情最令人费解的核心,并非黑粉有多么恶劣。坏人,在任何时代都有。 真正需要质疑的是:为什么清白在流量面前显得如此脆弱? 朱之文此次的做法值得称赞。他没有争吵,也没有在网上博取同情,更没有呼吁亲朋好友来帮助他。他选择公证,固定证据,起诉平台,甚至还要进行刑事自诉。徐州那场判决,已经为他树立了一个先例——即使是陌生人,骂了四年,也能绳之以法。 匿名不能成为逃避法律的护身符,举报更不能成为报复的幌子。主办方拿惧怕舆论作为取消演出的理由,也不能每次都这样敷衍了事。 大衣哥穿着军大衣,唱着《滚滚长江东逝水》。他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了,口头禅是我没出息。但他心中却始终明白一个道理:靠着自己的双手挣来的饭碗,任何人也不能轻易剥夺。 这一次,他真的怒了。他也该怒。 不要等到老实人忍无可忍才最终发声,到那时,舞台早已空无一人,观众早已散去,换了演出服的白忙活,最终损失的还是那个老实人自己。

拭目以待,看看法律是否会为那个被迫叫下台的老汉,说一句:你没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