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八月的天,北京宣武法院立案窗口前,一位女人的手递上了一份文件,那是强制执行申请。接待人员快速翻阅,目光定格在申请人姓名处——方舒,两个字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平静。而被申请人,则是她前夫,屠洪刚。这起诉讼的焦点,是一笔写进了离婚调解协议里的生活帮助费,五万元,原本应在很久之前到账,却迟迟未到。












在2008年的一次采访中,方舒谈论的是电影,而不是婚姻。她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当年拍摄《日出》前的准备工作,将三十年代的电影海报和演员照片翻拍了一百多张,贴满了卧室的床头床尾,每天沉浸在那些照片中,力求揣摩出陈白露的感觉;学习抽烟,学习踢踏舞,学习打麻将,为了角色,她付出过无数的努力。 当她讲述这些经历时,语气平静而淡然,仿佛在叙述别人的故事。 那篇采访中有一段话,是记者提笔所写的:现在生活以女儿为重。她很少接外地的戏约,原因总是围绕着家庭和身体,无一例外地将照顾女儿排在首位。 后来,女儿顺利考入了北京外国语大学。2013年,有一位博主曝光了女儿的照片,中国新闻网也对此进行了报道,证实她当时已年满二十三岁,学习成绩优异。报道的末尾,还附带了一句简短的话语:离婚后的方舒带着两个女儿生活,很少在公众场合露面。 之后,便再无更多关于她的消息。没有方舒分享的育儿心得,没有母女同台的温馨画面,也没有一篇以影后的女儿为标题的深度专访。女儿考上大学这件事,就像方舒后来的人生一样,被有意无意地淹没在低调之中。 如果将方舒的故事描绘成一条简单的线索,很容易将其解读为从高处跌落的悲情故事:从童星到影后,再到春晚主持,紧随其后的是两次婚姻的破裂,以及最终的法院诉讼,最终隐退于人世。但这条线索中真正令人心痛的地方,并非跌落本身,而是她跌落的时候,手心里紧紧攥着一份协议,协议上写着7万元的数字,写着一个日期,以及生活帮助费这四个字。她并非去追索一笔从未承诺过给的钱,而是去追讨一笔已经约定好却未能全部支付的款项。 2003年,尚未颁布民法典,抚养费的强制执行规章制度不够完善,没有一套明确的规则可以依靠。她选择了当时能够采取的道路,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将协议上的文字转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。她走出了这一步。至于执行之后,媒体的报道是讨生活费,看客的议论是影后落魄,那又是另一回事了。 方舒从未写过感伤的小作文,也从未在采访中流露出眼泪,更未曾对屠洪刚评头论足。2003年面对记者,她甚至连申请强制执行的事实都否认了,用假新闻和已经解决来搪塞,试图掩盖内心的不安。 或许可以理解为她试图保持体面,或许还有其他的考量。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:她去了法院,然后选择了闭上嘴。 那份协议上,房子贷款还清后将归她所有,女儿每年将获得2.4万元的抚养费,而7万元的生活帮助费,本应在2002年7月31日前到位。白纸黑字的约定,不容否认。 后来,那5万元迟迟没有如期到达。后来,她步入了宣武法院。后来,记者向她询问,她回应说问题已经解决。后来,女儿在她身边欢快地跳跃着,八岁,对成人世界的纷争一无所知。 再后来,女儿考上了大学,年满二十三岁,正值青春年华。方舒很少露面,仿佛从公众视野中消失。没有人知道她是否还珍藏着那份协议的复印件,也没有人知道她是否还会翻开它。 但2003年那个夏天,宣武法院立案窗口前递交的那份强制执行申请书上,申请人姓名那一栏,用清晰的字体写着她的名字:方舒。 两个字,没有头衔,没有代表作,没有百花影后,没有春晚主持人,只有一位来追讨一笔5万元钱的女人。















